自全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狠抓源头管控和路面治理,强化治超审计专项整改,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推广科技治超新模式,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由去年初的7.9%下降为目前的2.78%,降幅达60%,固定治超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百吨王”治理后降幅达80%,全省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率下降为0.001%,由全国第27位上升为并列全国第1。
坚持高位推动,治理责任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加速转变
省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行动。各市、县(区)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科技支撑、考核问责的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相关做法得到交通运输部充分肯定。
突出科技治超,治理手段由“常规操作”向“科技治理”加速转变
组织召开了全省科技治超现场推进会,部署开展“互联网+监管”科技治超新模式。编制了《江西省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江西省普通公路不停车检测点布局规划和建设方案》,开展“项目百日大会战”,全省两批规划的不停车检测点预计年底前可全部建成。启动并运行江西省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综合管理平台。同时,治超平台已接入运管系统、大件运输许可以及全省高速公路出入口称重数据,实现了对营运车辆、企业、驾驶人等信息共用共享。南昌银三角治超示范点被评为全国法治交通先进集体。
注重协同推进,治理模式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加速转变
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了606家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煤炭、砂石等货物集散地重点源头企业。同时,明确了各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部门,对出场(站)货运车辆一律进行称重检测,压实源头企业规范装载主体责任。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重要路段设立固定治超站点并安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普通公路现场执法由交通运输部门检测、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并将未接受处理车辆纳入重点车辆管控名单,依托缉查布控等技术手段联合精准查处。大力推广交通运输部门非现场执法。联合省发改委等省直单位开展“信用治超”,对达到“一超四罚”标准的,分别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我省以“四个率先”推行信用治超,被授予全国“信用交通省”十大典型省份。
深化标本兼治,治理效能由“单项治理”向“联合规范”加速转变
开展治超审计问题整改。全省10个设区市、67个县市区相关问题共3大类7项101个,其中,100个问题已提前完成整改,剩余1个正在加快推进。加快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推“三化七统一”,全省11个设区市、76个涉改县已全部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全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专用章、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效能稳步提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以“亮旗亮剑”“六禁六送”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设100个警示教育室(为民服务室),以100个“小房间”落实100题“大普法”,切实解决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问题,全系统执法队伍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下一步,江西将加快推广科技治超步伐,推动不停车检测点全面覆盖全省主要国省干线和重要节点,形成全省一张网同步推进的治理格局。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源头减少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同时,适时提请省人大修订《江西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规,进一步丰富治理手段,强化治理抓手,推动全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厅政策法规处)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